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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猪养殖最高可获1千万补助
种猪养殖场按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0万;商品猪育肥户年出栏3000头生猪,额度最高达180万。 12月8日,记者从黑龙江相关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出台《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标准》,新政中公布了黑龙江省生猪养殖重点扶持模式和办法,对养殖场补助,给农户贴息,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同时,牵动全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借力做大做强生猪产业。 扶持对象为:采用“种猪养殖场+农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垦和森工系统建设的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在当地注册登记,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养殖模式,新建符合标准的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以上,且存栏育肥猪5万头以上,年可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养殖项目。种猪养殖场要与农户签订五年内不改变经营方式明确农户收益的代养协议,并负责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生猪销售。农户负责代养商品猪,且新建生猪存栏规模在1500-6000头,年可出栏生猪3000-12000头的商品猪育肥场。种猪养殖场(公司)自建商品猪育肥场育肥的项目不在扶持范围内。 扶持标准为: (一)种猪养殖场按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0万元。 (二)商品猪育肥户额度要与建设规模相匹配,年出栏3000头生猪,额不超过180万元,每增加1000头出栏,额最高增加60万元。省级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利率超过3年期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低于3年期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黑龙江省是生态大省、粮食大省,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生态环境优良,土地资源富集,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空间广阔,是全国最重要的现代畜牧产业潜力增长区、优势发展区,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地。发展畜牧产业特别是生猪产业,具有国内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鲜明的供给优势。 当前,国内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大幅增加,猪肉消费需求也保持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全国畜牧产业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南猪北养”、“北猪南运”的局面正在形成。依托黑龙江省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一批大型畜牧产业项目已在黑龙江省落地生根,广东温氏、江西正邦、深圳金新农、河南牧原、四川天兆、江西双胞胎等20家企业集团,计划未来5年投资超过800亿元,建设出栏4000万头生猪产业项目。目前,已经有16个新建项目开工建设,预计到2017年底,可入栏母猪10万头,年可新增仔猪230万头以上,年底可出栏生猪80万头。 据介绍,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上,配套落实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把有机肥生产同农作物种植结合,探索、推广先进的适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技术和处理模式,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整体性营销和“互联网+”等新营销方式,考虑营销与市场衔接问题,开展畜产品“点对点”营销和定制营销。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升级,拉动就业,促进增收。通盘考虑饲料生产、粪污消纳、屠宰加工、冷链仓储、物流等合理布局,解决冷链运输等薄弱环节。 据介绍,通过项目建设,预计到2020年,黑龙江省将实现生猪出栏3000万头,生猪养殖将转化粮食200亿斤,实现产值480亿元。